關注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

我國有近1.5億的農民在外務工,打工者數量還在以每年超過500萬的速度增長,他們的子女處在義務教育年齡段的約爲2000萬,其中超過1000萬留在家鄉,成爲“留守兒童”。

關注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

“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已成爲當今我國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而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家庭、學校、政府和社會等多方面協調合作,共同構築起面向“留守兒童”的一整套完備的社會化服務體系。

“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凸現

“留守兒童”是指由於父母一方或雙方外出打工而被留在農村老家,並且需要其他親人或委託人照顧的處於義務教育階段的兒童(一般指6~16歲)。

雖然父母外出務工改善了家庭經濟條件,爲留守兒童接受教育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有少數兒童因爲父母不在身邊也變的更加堅強、懂事,自理能力強。父母的外地生活或多或少開闊了他們的眼界,並在一定程度上激勵着他們努力學習,爭取考上大學繼而走進城市。然而除了經濟上的些許改善,留守生活帶給他們更多的恐怕還是教育上的缺陷。以湖北省棗陽市的三鎮十四村爲例,抽樣調查了17所中小學,根據班主任所提供資料以及最近幾次大型考試成績表,“留守兒童”輟學率約爲5%,在學“留守兒童”40%成績較差,30%成績中等偏下,僅有10%成績比較優秀(班級前20%)。據老師反映,留守和非留守兒童在完成家庭作業方面有明顯差別。父母在家的孩子,作業完成得比較及時、認真;父母不在家的,作業經常拖欠,甚至還會出現抄襲、不寫的情況。

而且,由於他們短期或長期失去直接監護人,在缺乏父愛母愛的環境中成長,“留守兒童”生活在事實上的“單親家庭”或“隔代家庭”中。由於長期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倒致許多“留守兒童”心理不能健康發展:厭世自閉、社會逆反、空虛、自卑、膽怯、沒有精神寄託等。

家庭生活和教育的缺陷使他們輕者經常逃學、打架,重者違紀犯法,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面對“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嚴重性。一些學者警示:他們可能會成爲被“毀掉的一代”,成爲國家新的不穩定因素,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已經成爲農村人口外流的一個潛在挑戰。

是什麼造成“留守兒童”

教育欠佳

家庭教育是每個人一生中不可缺少的啓蒙教育,健全而有效的家庭教育對一個人的健康成長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但“留守兒童”基本缺失了完整而有效的家庭教育。與父母的長期分離造成了家庭教育的弱化,家庭教育的主體由父母變成了其他撫養者,其中絕大多數是祖輩,還有一部分是其他的親戚。老年人大多對孫輩較溺愛,加上疼惜孩子,因而對孩子更是有求必應,對其頑劣行徑也捨不得嚴厲管教;再者,農村老年人大多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先進的教育理念和科學的教育方法,更不懂得少年兒童的心理特點和成長規律,加之年紀大了精力有限,無論在體力還是智力上都難以有效承擔起對孫輩的家庭教育職能。而寄住在親戚家的孩子,家庭教育則更加淡薄。因爲在親戚的立場上不便對孩子進行管束,孩子也很難在親戚家中產生歸屬感,感覺總是寄人籬下,也容易和親戚家年紀相近的孩子產生矛盾。很多外出務工的父母出於愧疚,大多對孩子有求必應。他們認爲物質上的豐裕就是“幸福”,所以習慣用金錢彌補愧疚。他們往往會給孩子大量的零花錢,而處在這個年齡的兒童,生理心理都還很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外界不良現象的影響,手裏過多的零花錢往往進一步助長了他們的不良習氣。這種監護權的缺失和畸形補償對孩子的人格發展、社會化和道德發展都會帶來負面影響。

另外,我們的學校教育缺乏針對性,忽視“留守兒童”羣體的特殊性

農村基礎教育師資薄弱,一般學校除了智育教師之外其他諸如德育、美育教師比較缺乏。教師大多身兼數職,專職行政人員比較少,基本沒有專門的心理教師、生活指導教師,所以只能實行大衆化教育,不能給“留守兒童”更悉心的關懷。“留守兒童”由於家庭的缺陷大多在學校表現不積極,性格孤僻成績較差,很難得到老師和同學的幫助,一個更需要特殊關懷的羣體卻也正是學校和老師放逐的對象。

由於近年來進城務工的農民越來越多,進城雖然沒有改變他們農民的身份,但改變了他們的職業和生活方式,某種程度上說也提高了他們的生活水平。因此很多人的價值觀也隨之發生變化,認爲打工也是一條不錯的致富道路。辛辛苦苦讀書到頭來還是要打工還不如早打工早賺錢。有些父母甚至會在假期把孩子接到身邊,讓不諳世事的孩子們從小就聽多了父母所描述的、或者他們已經親身體會過的外面的花花世界,致使這種“不上學可以省很多錢;不上學還可以掙很多錢”的觀念在不知不覺中降低了孩子學習的積極性,嚴重影響着孩子的身心健康。

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長期存在和國家政策上的傾斜,導致城市和鄉村的發展極度不平衡,教育上也是如此。國家在教育投資上明顯傾向於城市教育,農村學校在師資水平、軟硬件設施上都難以與城市學校相比。儘管經歷了幾次普九建設,自2 001年又開始實施“以縣爲主”的農村教育管理體制以來,我國農村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初步實現了從“農村教育農民辦”到“農村教育政府辦”的根本性變革,但是這種單方面的改革依然難以解決農村義務教育投入總量的不足和結構失衡的難題。特別是農村費改稅之後,取消了教育附加費,致使農村基礎教育資金更是大大減少。農村“留守兒童”依然面對着比較艱難的教育環境。在很多地區,學校房屋失修、教學設施簡陋、合格師資緊缺的現象依然大量存在。特別是近年來受“教育產業化”思潮影響,農村中優秀師資大量向城鎮流動,農村學校教學質量進一步下降。

此外,政府部門對“留守兒童”關注度不夠也不利於“留守兒童”的教育。筆者調查的三個鎮政府竟然沒有一個有外出務工家庭的任何專門資料,沒有一個對有多少農民工離家有多少留守兒童做過詳細統計,更沒有明確提出解決問題的相關政策。關注只是停留在媒體等表面形式上,所謂照顧也就是每年象徵性選擇小部分“留守兒童”家庭送一些禮物,根本解決不了任何實際問題。

破解難題的切入點在哪裏

“留守兒童”教育問題已經成爲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迫切需要解決。筆者認爲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應該分兩條主線入手:一是改善制度環境,讓“留守兒童”可以隨父母入城接受教育;二是改善農村教育環境,讓繼續留守的兒童能夠得到更好的教育。

同時加快戶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鄉差距,讓“留守兒童”不再留守,這無疑是急需解決的問題之一。取消不合理的戶籍制度,取消對進城農民工子女的入學限制,加快我國現行義務教育體制改革,建立城鄉公平、地區公平的國民義務教育制度。

在現階段,可以借鑑母嬰的方式,改“戶籍制”爲“居住地制度”。實施流動兒童的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爲主、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爲主”的政策。只要是已經在同一個城市居住達到一定年限就給予農民工子女和城市子女同樣的入學受教育機會。各地政府特別是教育部門應該進一步加大對接收流動兒童學校的督導,對他們的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對一些有條件接受流動兒童入學,但對他們入學透過多收費和亂收費的方式設定障礙的學校進行嚴厲的查處和處罰,從根本上杜絕城市學校對流動兒童歧視性待遇和收費,確保流動兒童教育政策實施。

政府還應加大對民工子弟學校的扶持力度,國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規定和要求,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標準來確定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義務教育經費的支出,各地政府應將農民工子女教育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對在城市內設立的農民工子女學校的辦學條件予以補貼,提供基本的場地,適當的建校撥款,教師方面的大力支援等等,解決城市學校目前還不能容納的那部分民工子女入學問題。

另外,改善農村環境,讓“留守兒童”接受更好的教育是眼下值得操作的。國家和政府應更多關注農村教育,落實支農政策,加大對農村中小學的投入和建設力度。各農村學校也要密切配合,積極出力。在教育工作中應增強針對性,對“留守兒童”的學習、生活、思想以及心理健康方面給與更多的關注,用強化的學校教育彌補他們弱化的家庭教育。建議健全農村學生檔案和建立“留守兒童”檔案,把學生父母是否在外打工,在什麼地方打工以及父母的聯繫方式等作爲一項重要的內容增加到學生的檔案裏。透過留守學生檔案,學校一方面要加強對留守孩子的特殊關心和監護。儘量完善寄宿制,把“留守兒童”都集中在學校住宿,配備專門的生活教師,這麼做既避免家中老人的溺愛又可進行更科學的生活引導。配備專門的類似心理輔導的老師,解決他們平時生理心理上的一些問題,讓他們也能跟其它兒童一樣感受到關愛和重視,引導他們走過人生髮展的關鍵時期。另一方面定期與“留守兒童”的父母聯繫和溝通,彙報留守學生的學習生活情況,督促家長更多關注孩子成長。同時,學校還可以教育和發動全校學生,積極團結幫助留守同學,爲他們的健康成長營造一個良好的校園氛圍和環境。

同時,爲了建立和完善農村社區對“留守兒童”的教育和監護體系。可由村委會牽頭,聯合婦聯、工會、學校和派出所,充分利用黨政機關富餘人員、中小學退休教師以及青年志願者,共同構建農村中小學生健康發展的教育和監護體系。觀察“留守兒童”生活、學習、成長情況,發現問題及早處理並告知他們的法定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對孩子進行教育、指導,定期督促外出務工家長經常瞭解自己孩子的學習、生活、思想情況。定期免費舉辦各種形式的老年培訓班,把老人集中起來學習一些簡單的知識,幫助他們樹立科學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從而使他們更好地承擔起教育孫輩們的職責。

對於最直接也最容易出效果的方式即家庭教育,外出打工的父母要選擇好監護人,在思想上和行動上重視對子女的教育問題,要儘可能經常回家看望子女,關注子女的學習、生活和心理狀況,讓子女感受到親情的溫暖。父母在外也可以透過打電話,寫信等方式經常與子女進行情感交流和親子互動,使他們能夠充分感受到父母的愛。另外還要與孩子的班主任、監護人保持經常性的聯繫,共同商討教育的策略與辦法,使孩子能在良好的心理環境和社會環境中健康成長。

另外,父母應轉變用金錢彌補愧疚的心態,注重與子女的情感交流和心理溝通。除了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之外,切忌過度的物質滿足。以免不僅沒能彌補孩子缺失的親情,反而爲子女的越軌行爲製造了溫牀,提供了條件,使他們無法抵制外界的誘惑而走上歧途。

營造一個關愛“留守兒童”的社會環境,對於家庭、學校和政府來說,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只有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多方位、多角度地採取相應措施,並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機制,才能使“留守兒童”受到正常、健全、完善的教育,讓他們和同齡人一樣健康快樂的成長,進而使外出務工人員更好地服務於我國的現代化建設。